为构建江苏书法高端人才和优秀作品展示平台,经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批准,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江苏省书法家协会自2014年起,设立并成功举办了与中国书法“兰亭奖”相衔接的江苏书法最高奖项——“江苏省文艺大奖 书法奖”。该奖项是江苏书法的艺术和学术品牌,不断引领和推动江苏书法事业繁荣发展。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十一次文代会精神,坚定文化自信,繁荣文艺创作,大力推动书法艺术高质量发展,“江苏省文艺大奖 第四届书法奖”即日起面向全省征稿,希望广大江苏省书法家协会会员精心创作,踊跃投稿。评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江苏省现代美术馆 (二)组委会 主 任:水家跃 副主任:王 建 孙晓云 委 员:李 啸 王伟林 仇高驰 刘灿铭 黄正明 谢少承 马 亚 金 丹 常汉平 秘书长:刘灿铭(兼) (三)征稿要求 1、范围: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心书法事业的江苏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均可投稿参评(首届、第二届“江苏书法奖”、第三届“江苏省文艺大奖·书法奖”获奖作者不再参与此次评选,提名奖作者可参评)。 2、作品要求: (1)书体:投稿作品分为书法和篆刻两个部分,书体不限。 (2)内容:鼓励创作反映新时代精神风貌和歌颂祖国、赞美家乡的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在投稿登记表中注明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可自作诗词联赋。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规格: 参评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以竖式为宜,竖式不超过八尺整张(248×129cm);手卷作品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不超过12开(24页),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篆刻作品寄印稿8-12方,附两个以上边款,统一贴在4尺对开(高138cm,宽35cm)的竖式印屏上。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方式:采取团体会员集中送稿和个人投稿方式(原则上通过团体书协投稿为主体),个人投稿请在邮寄信封上注明“江苏省文艺大奖 第四届书法奖”投稿作品字样。 4、说明:请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另请下载《“江苏省文艺大奖 第四届书法奖”评选投稿登记表》、填写后打印(投稿登记表可从江苏文艺网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5、每位作者投稿件数不超过2件。限于人力,投稿作品退稿将统一寄给所属地区团体书协,省书协不收取任何参评费和退稿费,作者可联系所属团体书协取件。 6、收稿地址: 作品收稿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收件人:徐燕 孙鹏宇 邮编:210019,电话: 025-83572048(办) (四)评选办法 “江苏省文艺大奖 第四届书法奖”的评选分初评、复评、终评、面试四个阶段进行,最终评出10名“江苏省文艺大奖 书法奖”、10名“江苏省文艺大奖 书法奖提名奖”。获奖、入展名单将及时在媒体公布。 (五)评委会组成 为了保证评审公开、公平、公正,评审委员会拟由省内及省外著名书法家组成。 (六)奖项设立 1、设立“江苏省文艺大奖 书法奖”10名。 2、设立提名奖10名。 3、向获奖及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4、邀请获奖作者参加颁奖仪式,食宿交通费由主办方负责。 (七)时间安排 1、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22年8月31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2、评审工作拟于2022年9月开展。 3、“江苏省文艺大奖 第四届书法奖”颁奖仪式及作品展览计划于年内举行,时间另定。 (九)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启事解释权归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